黑龙江省鹤岗市小区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000G24112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发改投资〔2024〕65号、鹤城执法发〔2024〕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发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小区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鹤岗市城区;
2.3最高投标限价:6519.42万元(设计费:250.21万元,建安费:6269.21万元)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老旧小区供水管线共27211 米,设计管径DN20-DN200。改造水表井(箱)646座(个),其中室内水表箱391个,室外水表井255座等。
2.5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
2.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51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27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准)。
2.7招标内容:本标段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1)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及其他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①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无在建承诺)。②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提供无在建承诺)
3.2.2拟派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其余人员要求不少于5人,其余人员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本单位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2.4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2月至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以网站截图及开标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468-3415813
招标人:鹤岗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68-3331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洽达(黑龙江)工程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259号23层H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04564967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注:按鹤发改联发〔2024〕106号文件要求,建议全面推行使用保函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