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各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发改公管[2023]173号)的文件要求,不断提升平台服务功能,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启动以下服务功能:
一是即日起,对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且首次正式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首单保函费用给予“1元开函优惠”;对投标人在省平台办理信用评价报告且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A及以上的,每单均给予“8折优惠”。
二是为了保障招标人权益,完善平台多元化服务,根据国家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电子保函的相关政策要求,平台经过筹备对接,将正式上线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功能。该两项新功能将极大方便中标人高效、快捷出函,减少资金占用情况,使中标人以更加智能化方式实现“零跑腿”“快审核”“少材料”,进一步减轻资金压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 1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