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七台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公告

【字体:
来源:
日期:2024-06-24
浏览

关于征集七台河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

突出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相关部署,市发改委牵头领域各部门统筹推进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和相关意见建议。

一、征集内容

(一)招标人代表选取、履职不规范。

1.非招标人本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在职人员;

2.熟悉相关业务、不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不满足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具有国家部委颁发的注册师职业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含)以上条件的;

3.行政监督部门和交易运行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

4.曾在招投标有关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被取消或暂停评标专家资格的;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定的需在招标投标领域实施联合惩戒的其他情形。

(二)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1.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有差别地提供招标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

1.投标企业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投标。

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3.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5.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未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异议,或异议处理期间未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渠道

单位名称

职责分工

线索征集和

投诉举报电话

邮箱

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做好全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

0464-8692310

fgw_Wangjn@163.com

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0464-2943951

0464-2943911

qthztb@163.com

qthszjjjgk@163.com

七台河市水务局

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受理权限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0464-8261440

qthsjd@163.com

七台河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本区域内普通国道省道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监督管理,负责受理本区域内交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0464-8211404

jtjjhxxk@163.com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会同县区农业农村据协调处理权限范围内农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0464-8225031

qyhntk@163.com

 

 

 

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