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人(竞买人)资金占用成本,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续推进保证金清退工作。现将2024年一季度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原平台保证金清退情况
原平台移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共计752.53万元,其中:有明细的共计120笔,金额623.13万元;无法确认金额129.40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已清退保证金571.17万元,完成清退比例75.90%。具体结果如下:
原平台保证金清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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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 |
有保证金明细部分 |
无法确认部分(万元) |
合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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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数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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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623.13 |
129.40 |
752.53 |
|
已清退 |
81 |
496.30 |
74.87 |
571.17 |
剩余部分 |
39 |
126.83 |
54.53 |
181.36 |
二、现平台保证金清退情况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度重视保证金清理工作,采取多项举措推进清理。
1.指派专人负责集中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联合平台技术人员及签约银行对中心保证金账户自启用以来的业务进行全面统计,建立历史沉淀保证金汇总台账。
2.将历史沉淀保证金按行业、按区域进行分类,按属地化原则同步发至相应市(地)交易中心。各市(地)建立历史沉淀保证金明细台账,积极沟通行业监管部门,联系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和中标人等各相关责任单位,督促处理平台各业务流程,加快保证金清退,做到应退尽退。
3.重点对2021年、2022年长期未退保证金进行集中清理,本季度集中清退2021年保证金6笔、金额22.02万元;2022年保证金32笔、金额133.99万元,进一步降低长期沉淀保证金金额。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清理,已清退保证金290笔,清退金额1,937.17万元,清退金额占比26.26%。
新平台保证金超期未清退情况汇总表(截至2024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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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笔数 |
金额(万元) |
合计 |
金额(万元) |
占比 |
未清退 |
流程未完成 |
124 |
442.14 |
831 |
5,438.55 |
73.74% |
未进行合同签署 |
707 |
4,996.41 |
||||
已清退 |
290 |
1,937.17 |
26.26% |
|||
历史沉淀保证金 |
1121 |
7,375.72 |
100% |
(二)保证金未清退情况分析
截至2024年3月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余额5.00亿元,尚有历史保证金831笔,金额5,438.55万元,占保证金余额的10.88%。
未清退原因包括:一是代理机构未走完流程无法发起自动清退流程。二是中标单位要在中标通知书发布3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平台登记备案,招标单位确认后平台3日内自动清退中标单位保证金。但在执行时中标单位未及时在平台签署合同、招标单位未及时确认,造成后续保证金清退流程无法跟进。三是矿业权项目由于新的交易规则改变,自然资源部门与税务部门对矿业权出让收益暂停办理,致使保证金无法转价款,造成13个项目、1,359.61万元暂留保证金账户。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分析历史沉淀保证金形成的原因,与各行业监管部门沟通报备,修改完善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保证金清退流程,细化清退规则,并在交易平台发布了修改后的保证金清退规则。部分功能已于3月上线运行,有效落实了保证金清退政策。
2.针对合同签署执行不力,造成中标单位保证金清退不及时形成历史沉淀的情况,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竞争专班将“实现中标合同网上签订的标段(包)占比(%)”作为考核内容,加快合同在线签订,进一步推进中标单位保证金的清退工作。
3.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季度末定期汇总历史沉淀保证金清理情况,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清理结果,并对历史沉淀保证金应退未退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提报省发改委,纳入营商考核体系。
附件:1.未清退保证金明细表(流程未完成)
2.未清退保证金明细表(中标单位未签署合同)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