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集中清退
投标单位(竞买人)保证金利息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竞买人:
为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近期开展集中清退投标单位(竞买人)保证金利息工作。具体如下:
一、清退范围:参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在2022年1月1日汇入至2023年11月15日清退,在此范围内产生的利息部分。
二、清退原则:按保证金清退路径原路退回;利息按银行同期对公活期存款挂牌利率按天计算执行。
三、各签约银行在清退利息环节,备注:“退保证金利息”。
四、其他时间范围的退息工作,后续将逐步展开。
专此通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