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缩短工程类、权益类保证金自动清退时限的通知

【字体:
来源:
日期:2022-09-30
浏览

关于进一步缩短工程类、权益类

保证金自动清退时限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2022年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招标投标和创新创业工作专班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保障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清退工作的及时性,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压缩保证金自动清退时限。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执行并发布公告的工程类、权益类项目,保证金系统自动清退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退款规则不变。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