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全省招标投标领域
保留的规则制度类文件目录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和《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发改委公管〔2021〕418号)要求,经全面梳理,现将决定保留的省、市(地)有关部门制定的招标投标领域规则制度类文件目录及内容予以公告。目录及内容实行动态调整,有修订、废止、新增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通过本地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将修订、新增的文件标准文本(PDF格式)报省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并附修订、废止、新增文件的依据、过程等有关情况说明。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