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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研讨部署抓实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新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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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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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牢牢把握政策落地筹备关键“窗口期”,全面梳理工作短板弱项,细化完善配套落实举措,以迅速行动、严实作风推动新规落地落细、走深走实。

会上,综合信息处、公共资源交易一处、二处、三处紧扣全省交易平台功能完善、远程异地评标组织实施、交易现场风险防控等重点难点工作交流学习体会,深入检视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立足岗位职责研究谋划贯彻落实路径,研讨交流务实深入、靶向精准,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夯实前期基础。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当前履职新挑战。《办法》作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首部专门规范招标投标现场管理的部门规章,填补了交易现场管理顶层制度空白,系统性重塑交易中心职能定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标志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开启从“场所提供者”向招标投标活动“第一现场合规守护人”转型的全新阶段,也为我们规范履职、提质增效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核心抓手。要精准吃透新规核心变化,牢牢把握现场管理新要求。要厘清招标投标交易现场管理职责边界。《办法》清晰划定履职界限,明确交易中心“服务保障、全过程记录、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四项法定职能,同时严格禁止平台承担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职能,厘清服务保障与行政执法边界,让交易中心履职有法规依据、操作有清晰尺度。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格局。《办法》将业务大厅、开标评标区域等物理空间与电子交易系统统一纳入“交易现场”管理范畴,实现线上线下全场景、全流程一体化管控,覆盖招投标活动全部操作环节,推动电子系统管控与物理场地管理双向联动、同步管控。要以标准化服务赋能资源高效配置。《办法》搭建了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体系:实行物理区域分区封闭管理,保障评标过程独立公正;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明确暗标评审、AI辅助评标等技术应用要求,推动实现交易服务流程、现场管理标准统一、规范。要构建全程留痕溯源管理体系。《办法》确立了涵盖书面资料、电子数据、音视频资料等多位一体的全过程记录体系,并特别强化了对交易系统登录人员、操作时间、网络地址以及相关文件创建标识码、制作机器码等电子数据来源的采集。明确项目办结30日内完成现场卷宗归集,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15年,鼓励智能归档、自动生成卷宗,为行政监督、争议处置提供完整、可追溯的证据支撑。要以“双报告”机制构筑风险防控屏障。建立“异常行为提醒+违法线索报告”双层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梳理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四类主体高频异常行为,明确交易中心应作出异常行为提醒并同步推送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细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标准,赋予交易中心针对重大违规行为提出暂停项目交易的建议权,增强了现场管理的约束力和时效性,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转变。要以数智赋能重塑监管模式。《办法》多处明确数字化技术应用法定要求,通过全面推广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应用,加速实现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进一步保障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规实施带来的全方位、深层次履职考验,以观念转变、技术赋能、能力提升主动适应新变化。要强化《办法》学习培训,健全班子领学、处室研学、一线实操实训一体化学习机制,深研细悟新规核心内涵,精准把握招标投标现场管理新标准,明晰岗位法定履职边界、行为约束红线与追责问责情形,全面提升识别违规异常行为、发现违法线索等专业化能力,守住交易现场合规底线。要对照新规完善配套制度,加速推进电子交易平台迭代升级、交易场地配套改造,统筹推进制度、平台、场地一体化标准化建设,为招标投标现场规范化管理筑牢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