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提升专业化履职水平,畅通业内沟通交流渠道,精准破解采购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6月26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协会联合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暨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座谈会。中省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等50余人参会。
活动伊始,参会代表实地参观了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共服务区、交易实施区、隔夜评标区、评标评审区等功能区域。通过现场观摩,参会代表直观了解了省政府采购中心交易采购全流程运行环境、场地配套设施及规范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加深了对交易采购工作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机制的认识。

座谈会由省政府采购协会秘书长王永林主持。与会人员围绕新版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应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设置、综合评分法“主观分”规范设置四项核心议题,开展深度研讨交流,凝聚工作共识、明确实操规范,形成四点共识:一是关于新版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应用议题。全省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涵盖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共12项《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与会代表结合半年来落地实施情况,交流应用体验,梳理文本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会议认为,新版示范文本的落地实施,有效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政府采购中心业务监督处处长黄鑫华表示,下一步,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持续跟踪文本应用实效,会同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动态修订完善,确保文本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实际需求,切实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二是针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所涉及的“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理解的议题。会议强调,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宗旨之一,需严格对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精准落地各项惠企政策。结合相关争议问题,与会代表统一认知,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中,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需严格把握主体同一性原则,确保采购货物由中小企业自主生产,且产品使用该中小企业自有商号或注册商标,杜绝政策执行偏差,保障合规中小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三是针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设置议题。经集中研讨,与会各方一致认为,“在建”的表述不够准确,界定时间节点无统一标准,实操争议较多。新版示范文本配套项目经理承诺书已统一规范表述为“没有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当使用规范性表述。四是针对综合评分法“主观分”设置议题。与会代表围绕主观分限额设置、评审要素规范、专家自由裁量权管控等问题深入研讨。会议指出,当前部分采购项目存在主观分占比过高、评审要素细化不足等问题,易造成专家评审裁量空间过大,影响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追溯性,弱化政府采购公信力。会议建议,后续借鉴省外先进工作经验,在修订采购文件示范文本时,按工程、货物、服务项目分类划定主观分最高占比,细化量化主观评审指标,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活动期间,为充分发挥省本级集采机构行业引领和普法宣传作用,省政府采购中心向参会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类主体,发放《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及案例汇编》,助力各方市场主体精准掌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和实操要点,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此次活动以“实地观摩+专题研讨”相结合的形式,搭建了政府采购多方主体沟通交流的优质平台,有效厘清了实际工作中的模糊认知、统一了业务工作标准、破解了一批基层实操难题。下一步,省政府采购中心、省政府采购协会将持续聚焦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业务交流、政策宣讲活动,持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业履职能力,全力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