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共同主办的第21届政府采购集采大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大会以“杜绝倾向性·打造标准化”为主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曹铁峰受邀作“以公平为标尺,筑阳光基石——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主旨发言,重点介绍了中心聚焦采购文件编制、公平竞争审查、质疑答复处理开展“全链条”治理的具体举措和经验做法,受到参会各方高度关注。

坚持标准先行,重构采购文件编制新范式。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首先源于采购文件的科学规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为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聚焦标准建设,示范文本以标准化为核心支撑,针对不同采购方式科学划分章节,对关键表格进行模块化处理,实行“一事一处、引用清晰”,并将评审标准与电子评审系统界面数据同源、操作同步,确保流程连贯规范,从程序上保障公平,从技术上杜绝偏离评审要求。聚焦主体赋能,在示范文本中清晰载明采购人在需求确定、资格设置、评审制定等环节的法定职责,通过标准化条款引导其切实对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及结果适用性负责,助力采购人“会编”;将核心信息集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要素齐全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配套政策工具箱,方便供应商“易答”;设计标准化的资格审查表与符合性审查表,明确评审事项、标准及证明材料要求,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并将程序性否决条款全部列为评审事项,规范专家“精评”。聚焦政策落地,将支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绿色采购以及本国产品标准等政策深度融入文本,细化填写规范,确保与采购实践精准衔接,并通过政策属性标记自动触发审查提示,配套提供填写范本,让政策执行更高效、更公平。
坚持公平竞争,打造风险防控新防线。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的生命线。我们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为契机,从健全机制、技术赋能、环境营造三个维度协同发力,将公平竞争要求贯穿采购全过程。健全公平审查机制。制定实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文件规范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行)》,将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深度融入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明确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和审查流程,重点加强对资格条件设置、政策落实、评审因素倾向性、评分细则客观量化等方面内容的审查,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表》要求采购人进行修改复核,进一步压实采购人公平竞争审查责任,有效清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强化技术赋能。强化智能辅助工具应用,动态更新维护公平竞争审查的“敏感词库”与“问题清单”,引入人工智能辅助审查工具,提升审查效率与精准度。全面推行分散席位评审,首批将改造设立100个独立评审席位,同步研发升级系统功能,实现专家背靠背独立评审,规避“熟人评审”易被围猎风险,让每一位专家的评审意见都源于独立判断、基于客观标准,提升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坚持争议化解,畅通权利救济新渠道。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我们始终将依法高效答复质疑、协助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作为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一是建立“四级审核+法律前置”的质量控制体系。实行经办人、副处长、处长、分管主任“四级审核”制度,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前置审核机制,由专职法律顾问对答复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质疑答复意见事实清楚、程序合规、法律适用准确。二是建立“专家复核+质证调解”的专业支撑体系。对于涉及评审事项的质疑,视情况组织原评审专家开展复核工作,为答复提供参考依据。同时积极推行质疑质证会制度,邀请各方当事人及行业协会专家、专职律师等共同参与,确保答复意见准确公正,提升质疑人满意度。三是建立“数据分析+案例复盘”的改进提升机制。坚持事后处理与事前预防相结合,定期对质疑投诉案件开展统计分析,形成《过程和结果质疑情况分析报告》《过程和结果质疑投诉常见问题提示》,紧盯采购文件编制、评审过程、政策落实中的高频风险点与共性问题组织复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力求实现答复“一个质疑”、解决“一类问题”,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在大会年度奖项评选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凭借优质的服务保障和突出的工作成效,荣获“2025年度集采机构先进单位”称号;中心业务监督处尚欣同志,因在我省修订政府采购标准化示范文本攻坚任务中表现突出,获评“2025年度政府采购业务标兵”。

荣誉加持,步履不停。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深耕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