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31日,市委五巡察组向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推进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 “后半篇文章”。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传达市委巡察工作有关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制定了《中共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目前,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1、以 “深学细悟” 为导向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实现从 “走过场” 到 “学懂弄通” 的转变。
一是深入政治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中心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党员干部学习安排,截至目前,中心党员干部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龙江重要讲话精神2次,参加学习人数23人次。
二是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讲话精神学习全覆盖。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讲话精神。
三是不断优化学习制度,科学构建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体系。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改完善了《中心党组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截至2025年7月初,中心累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38 场次,2025年1月至7月,支委会学习研讨7次、党小组学习研讨14次,全体党员干部共撰写研讨材料20篇。
2、深化党的学习教育活动成果转化,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的实际能力。
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持续发力。将2021年以来党的学习教育列入“中共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部委员会2025年党课计划”,使党的学习教育不是“走过场”,而是真正成为引领业务发展、提升服务质效的“红色引擎”
二是结合部门实际,切实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实效性。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进一步提升交易各方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中心负责人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大力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积极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调整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政策”等事项,并纳入了2025年度“双百实事落实”清单。年初以来截至6月末,招投标电子保函应用率达81.93%,投标保证金清退率100%,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政策执行率100%,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企业负担。
三是进一步检视和巩固学习成果。自2025年6月份起,向来中心开评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管单位发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满意度问卷20余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3、全力提速重点工作推进节奏,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按标准落地见效。
一是细化任务措施,强化后续跟踪检查。严格按照收文处理工作流程,涉及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文件,均签批工作意见,细化任务措施。年初以来,中心收文261件,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文件 1 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别签批工作意见,主管领导将事项纳入“四个体系”工作台账,细化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跟踪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二是细化工作要求和责任体系,确保“四个体系”工作取得实效。修改完善“四个体系”工作方案。按照当前工作要求,在原有的实施方案基础上,重新起草了《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度关于运用“四个体系”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要求,调整了“四个体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同时,制定了《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四个体系”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考核等次和具体考核办法。
三是优化场地设施,积极推进重点任务问题整改。积极推进落实中心开评标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在中心现有的基础设施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功能基础上,经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软件公司多次沟通和研讨,形成了《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智能化改造方案》,主要包括专家自动签到系统和评影像资料自动存储等功能,于去年年底,报市政府进行了审定,按照市领导签批意见,已转向市财政部门,落实项目资金。
4、多错并举,全面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发展环境。
一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关于征集绥化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系统整治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二是在专家评标系统增设了雷同分析功能,评标专家点击雷同分析,就能分析出投标人之间是否用同IP地址,是否应用了同一个软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等信息进行自动分析,可以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202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专项行动”,涉及中心工作任务为“加大招标文件公示力度和投标保函运用”等两项,截至6月末,累计提前公示招标文件39个,电子保函应用率为81.93%。
5、全方位夯实保密工作基础,确保各项保密要求落地落细、执行到位。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印发了《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密工作责任制度》,按照职能分工,明确工作职责23条,落实具体的管理措施12条。同时,对中心32台电脑系统进行了清理检查,为工作人员发放保密工作提示卡32张,贴在电脑显著位置。
二是强化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度保密承诺书》30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6、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实到基层末梢,消除 “落实温差”。
一是利用党课形式加强“意识形态”的教育。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节关于“意识形态”的党课。
二是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作用,组织中心青年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次,针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讨,增强了青年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意识、提升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研究工作要点。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其中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14项,主要工作责任5项,全部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中心党组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度重点工作,并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2025年上半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二)全面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核心职责作用。
7、厘清职责定位,提升工作执行效能。
一是压实采购质疑处理责任,保障诉求有效回应。召开了由综合业务科、技术审核科、项目执行科负责人参加的问题整改协调会,端正态度,深刻反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进行纠正。
二是全面落实采购文件标准化保存制度,实现文件归档、存储、调取全流程符合规范。截止到目前,我中心2010年-2020年采购项目全部装订建册;2021年-2025年采购项目,全部为电子档案,自动在系统中存档,实现了所有档案均有卷可查。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法律规定保存十五年,对已达到保管期限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档案销毁清册》,经严格审核后纳入销毁范围。
三是按照“一项一档”的要求,严格进行档案管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的要求,修改完善《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国有产权交易等业务档案全部做到“一项一档”。
8、完善场所设施,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补充完善场地导航和服务终端设施。将业务查询服务一体机放置一楼入门位置,同时将中心功能分区平面图、网上业务办事流程、服务规则等信息更新到一体机系统,方便来中心的交易各方主体进行查询。
二是强化服务指引。在一楼大厅布置了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功能分区图(1块)、导向标识(1块)、门牌标识(4块)、禁止标识(1块)和消防平面图(1块)。
9、强化服务全流程管控,确保服务过程严谨规范。
一是设置醒目标识,强化服务引导。在一楼评标区的玻璃门上设置了“禁止入内”的显著标识,防止人员随意进入评标区,并安排专人负责一楼大厅和开标区管理,提高中心服务质量。
二是是重新优化了《评标专家签到流程》、《招标人代表签到流程》,由中心工作人员填写专家短信通知内容并核对,评标专家签字确认,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招标人代表人信息并核对授权委托书后,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通过流程优化,保证了核验严密,服务严谨认真。
三是做实做细设备日常维护,确保服务保障到位。对电脑设备进行检查,排除设备隐患,对电脑驱动进行了更新,在国产电脑上安装试运行评标软件,并与省平台沟通解决国产电脑软件适配问题。
四是对监控的网络设备进行了升级,评标室监控设备与市纪委监察部门进行了联接。
10、全面落实信用评价规定要求,实现评价工作标准化管理。
一是深刻反省,吸取教训,充分认识不进行信用评价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是对政府采购项目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了3次抽查,上半年政府采购项目14个,全部进行了信用评价。
11、全面提升平台服务保障能力,为工程招标进程高效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故障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重新梳理《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复评工作服务流程》,严格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对项目复评后再次复评的项目,平台不能网上预约评标室情况及时向招标人进行解释,并为招标人线下安排评标室,解决招标人复评需求。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学习招投标各项法律法规、操作手册以及中心的各项操作流程,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更好做好项目评标保障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中心评标区管理制度,并对交易现场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截止7月末,2025年中心共记录评标专家互相说话、评标系统操作不熟练影响评标进程等招标现场不良行为记录13项。
(三)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核心作用,扎实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地见效。
12、扛实党建主体责任,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
一是深化党建领统,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组书记对抓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年初以来,中心共召开9次党组会议共38个议题,其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能力作风工作会议议题22个,充分发挥党建在各项中心工作的引领作用,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谋划、同部署,相互促进。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构建清晰 “一岗双责” 体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四个体系”实现闭环管理,党组成员将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分管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日常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岗位风险点排查等6个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建立了“四个体系”工作台账,细化各项措施。年初以来,中心支部书记(党组书记)召开 7 次支委会会议。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动态调整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5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绥宣通﹝2025﹞11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的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并对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和定期自查,确保学习质效。
13、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
一是细化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质效。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支部组织支委会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发展党员程序规范的重要性,增强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频次与流程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确保主题党日按时召开不打烊。制定了2025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并严格按照执行,截至2025年7月共举办“主题党日”活动7次。其中包含:①到包联社区走访慰问贫困户;②义务植树;③参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遗址陈列馆”;④开展“捐赠衣物”志愿服务活动;⑤参观“绥化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⑥“暖‘新’护夏,清凉同行”关爱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活动;⑦观点电影《南京照相馆》。
三是动真碰硬不走过场,扎实开好高质量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征求意见和开展谈心谈话,累计收到干部职工对班子意见建议85条,3名党组成员个人意见建议累计 214条,谈心谈话 21人次,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从能力、作风、思想、学习等维度互提批评意见共计6条,确保了意见具体且有针对性。
14、规范 “三重一大” 议事流程,以科学决策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字当头抓执行,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年初以来召开党组会议9次,邀请纪检组列席4次,党组会议议题38个,其中,研究“三重一大”议题 2个,每次会议都严格按照《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成员充分发言,进行研究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议。党组会议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15、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从严治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半年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1次。
二是将财务、采购岗位列入风险排查范围。6月27日,中心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财务、购买办公用品岗位廉政风险点6条,制定防范措施6条。
三是健全责任体系,确保“一岗双责” 责任落实落靠。制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25年4月8日,中心印发《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一岗双责” 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在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双重责任。
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政防线。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组织召开了中心警示教育大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单位和行业内违纪违法案件,并进行深入的交流研讨,通过“以案为镜、以研促改”,实现警示教育的精准化与实效化。
16、多错并举,努力解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问题。
一是搭建实践锻炼平台,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岗位进行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目前有一名4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在海伦乡镇挂职。
二是打破科室壁垒,鼓励干部轮岗交流,2025年,2名年轻干部进行了轮岗调整。
三是按照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工作安排,中心已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1名年轻干部招录计划,充实年轻干部队伍。
(四)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
17、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党组班子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自2025年3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了3次党组会议,4次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逐一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跟踪问效,并明确党组副书记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与质量。4月15日,经中心党组多次研究,针对47个反馈问题,制定了129条整改措施,经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审定后,如期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问题整改清单报送市委巡察办,并抄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一室、纪检组等部门。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巡察办等人员列席会议。
三是截至2025年7月10日,中心47个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1个由于需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预计在年底前可以完成,1个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期内整改任务完成率达到95.7%。
18、强化担当,落实落靠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端正了工作态度。责成技术审核科、项目执行科负责人分别与南昌梅赛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源宏业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供应商进行了沟通,化解了不良影响。
二是信息发布需及时准确,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主管领导最后审核,杜绝不发公告现象发生。上半年14个采购项目均已进行了核实并及时发布了公告。
三是端正工作态度,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严肃评标纪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屡教不改者报监督部门。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责令技术审核科,对技术参数严格把关,对存歧视性、排他性、唯一性的参数坚决予以禁止。
19、端正整改态度,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中心党组3次召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相关责任科室认真汇报工作情况。
二是针对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23日,巡察整改7个问题,只有佐证材料目录,无对应佐证材料,按照目录补充7个问题的佐证材料。
三是明确办公室文书岗位负责巡察整改档案的保管,确定专人为整改档案定期进行更新,做好巡察整改材料归档立卷。
四是建立《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期成效。
(五)全面推动财务管理标准化,实现资产管理清晰有序、账实相符。
20、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了《综合业务科内控管理制度》和《中心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评审专家评审结束后,专家本人提供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综合业务科审核发票金额与名头,符合条件后上报会计进行支付,临时工工资由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发放,然后,向中心提供电子发票(普通发票)。2025年4月1日起,截至目前,累计支付专家评审费2笔,全部以正规发票入账;2025年1月1日起,截至目前,累计支付人力资源服务劳务费2笔;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与审核工作,综合业务科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检查费用计算是否准确、附件是否完整,会计将支出的专家费、人力资源服务劳务费按笔数,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定期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复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对政府采购及非政府采购各种采购形式进行细分,并按制度落实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后执行采购,今年采购领导小组已开展8次采购会议,采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落实采购项目。
2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一是重新对实物和固定资产卡核实,已核对完成。
二是对不能录入固定资产的物品另立台账。未入固定资产账的物品为交易中心成立时从原来单位带过来的设备。因没有发票等凭据,无法入固定资产账目,已另立物品台账,做到账物一致,加强对物品的管理。
三是做好固定资产闲置分发。目前闲置电脑和彩色多功能打印机已全部分发完毕。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统一思想,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上来,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强化中心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心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以上率下的意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举一反三,坚持定期督促调度,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担当。
(二)深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有序推进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将巡察整改成果能够更好地融入到日常工作、班子队伍建设以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和推动发展之中,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解决问题并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聚焦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特别是涉及需要长期坚持的建议,将整改工作举措转化为制度机制,形成一整套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同时,推进制度执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以制度的有效运行,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深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7855051;邮政信箱: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北路408号,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编:152000;电子邮箱:ggzybgs7855051@163.com。
中共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