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宝清县2026年乡村振兴宝清镇建设村农业产业园项目二期施工
交易编号:FJSG0702G26081101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26年乡村振兴宝清镇建设村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宝清镇建设村农业产业园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6]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6年乡村振兴宝清镇建设村农业产业园项目二期施工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宝清镇建设村;
2.3工程规模:建设暖棚2栋,每栋长83m,宽12m,高5.2米,总建筑面积1992平方米。大棚均为具有专项资质的设备厂家提供成品。新建棚边沟,总长度209m;采用预制混凝土U型槽,其中50cm(内径)排水沟用于每栋暖棚南侧(长度182m),80cm(内径)排水沟用于砂石路两侧(长度27m)。新建给水外网:主管线采用dn100,入户管线采用dn50,材质均为PE管。新建电气外网。新建一栋分拣房,长18米,宽6米,砖混结构,建筑高度3.5m,建筑面积108平方米。新建大门,成品旱厕,蓄水池(玻璃钢水箱)。其中,大门,成品旱厕,蓄水池(玻璃钢水箱),均为厂家直接采购成品,现场安装。新建过路涵2座。平整场地65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9月 08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 07日,总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883419.95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规定,更换相关资质,则应满足相应要求。)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承诺书,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房屋建筑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6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6年05月-2026年07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2)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4)本项目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实名制落实及管理工作。
(6)投标期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08 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
6.2 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号、【2025】24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 址:宝清县通达街456 号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1313678626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号
联系人:王艳华
电 话:0451-87917588
代理项目负责人:王艳华
电 话:0451-87917588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宝清县新华路129号
电 话:0469-5166700
日 期: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