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统一业务受理电话的通知
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实,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做到“处处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从即日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统一业务受理电话,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统一业务受理电话号码及受理工作范围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为0451-85975678,受理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业务:
1.市场主体入库审核问题咨询。
2.水利类和其他类专家审核咨询。
3.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审项目场地预定。
4.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清退业务咨询。
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审核咨询。
6.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档案调取咨询。
7.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苗耗材模块业务咨询。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和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980000
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其他相关电话
1.建设类专家审核:省住建厅0451-53630675。
2.交通类专家审核:省交通运输厅0451-82655639。
3.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18945675851 0451-85975635。
4.药品集中采购系统业务咨询:0451-85975681、85975688;技术咨询:0451-85975636。
三、黑龙江CA客户服务:0451-55918888、0451-55641111;贵州CA客户服务:40070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