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2024年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一、二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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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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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0400G24091401X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2024年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已由佳发改投资[2024]34号、佳发改投资[2024]39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及一般债券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供热燃气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2024年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一、二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城区(教育十小区39号楼、教育十小区40号楼、豆制品小区A#、豆制品小区B#、豆制品小区C#、睿丰苑中心楼、郊区劳服楼、礼堂;教育十小区35号楼、教育十小区36号楼、教育十小区37号楼、教育十小区38号楼、顺和小区A栋、顺和小区B栋、顺和小区C栋、顺和小区D栋)。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涉及16栋楼,建筑面积共计100481平方米主要包括外墙保温、外墙面粉刷、单元门更换、楼梯间窗户维修、雨水管更换等内容。

2.4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1115;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7招标控制价21.5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6月至2024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没有被司法机关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上述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上述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09141700分至202409241700(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具体操作见“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操作手册)。

6.2开标时间:2024年1009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佳木斯市供热燃气保障中心  

   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8号政府3号楼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4-6715155

招标代理机构:佳木斯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红旗路联盟华庭二期Q103门市

人:张女士

   话:0454-879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