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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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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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QT0700G2402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四方台区司法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10182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司法局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司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振兴广场北侧

2.3建设规模:新建四方台区司法局总建筑面积3055.47平方米。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施工质保期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管理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建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规划编制、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等;

2.6.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加固方案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和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5.39万其中:项目管理:19.79万、工程设计:22.00万元、工程监理:15.00万元、造价咨询:8.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1.4造价咨询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监理单位投标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中出具项目管理资质的一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项目管理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②联合体中出具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③联合体中出具监理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联合体中出具造价资质的一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能超过3个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获取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3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师,证企相符;

3.3.4监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书,证企相符。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4.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专业人员2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专业职称证书。负责项目管理中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及综合管理等事宜。

3.4.2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结构、水暖、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设计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3监理管理机构人员:总监1人、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4.4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造价师1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书

3.4.5以上人员可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3个岗位且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增加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及造价负责人在近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无效。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02071700分至 202402月2017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标证通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 0 /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在线 支付 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402201700分 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网上下载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

5.3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14798027000。

5.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 2024022709时00分 ,投标人应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5.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24022709时00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4022709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要素服务平台”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其他

9.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人: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司法局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振兴中路四方台区政府三楼
人:刘女士
  话139457995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创历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南侧  

人:范先生

   话:18945788885

电子邮件:4985167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