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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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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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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推动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以下简称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在我省顺利落地实施,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YYPLM-2024-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以及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2025〕349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地执行时间

2025年4月30日零时起按规定执行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2025年4月30日-2026年4月30日),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

二、相关要求

保障质量和供应。中选企业是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药品的质量负责,应保证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规格等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应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满足医药机构用药需求,包括协议采购量以及超过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应加强生产储备,根据协议采购量保持一定储备规模,保障中选药品价格和供应稳定。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451-85975688

2.咨询窗口: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电话:0451-85975635/85985682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一楼服务大厅

 

附件: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黑龙江)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423

附件: 附件.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黑龙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