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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招采子系统关联药品降价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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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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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招采子系统关联药品

降价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近期,在黑龙江省药品价格治理期间,我中心接到部分企业反映,关联药品无法单独进行自主降价。经梳理,主要原因是我省招采子系统按照包装差比价规则,设定代表药品、关联药品需按差比价规则自动进行价格关联,关联药品不允许单独进行价格调整。为保证申请自主降价的药品及时降价并落地执行。经商请医保局,现就招采子系统关联药品降价调整规则明确如下:

1.涉及到关联的药品,最先挂网的为代表药品,其它均为关联药品。关联药品挂网时,需通过发起多包装关联进行挂网,挂网价格按差比价规则自动形成。

2.关联药品不得单独进行价格调整,需通过调整代表药品价格进行关联调整。如关联药品由于异常价格被暂停,需要降价后恢复挂网的,请在代表药品价格调整流程中标明关联药品降价后申请恢复挂网,待中心审核被暂停药品价格已已调整至全国最低价且符合差比价规则后,恢复挂网。

咨询电话:0451-85975635  

0451-85975682  

0451-85975688

咨询窗口: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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