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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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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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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

 

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关于做好注射剂挂网方式转换的函》(2024〕1217)、《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平台尚存的多包装注射剂挂网方式转换工作,统一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针对目前我省平台所有挂网注射剂产品,包括集采药品、国谈药品、竞价准入医保目录药品、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

二、调整时间

调整时间:2025年47日-2025年414

申报路径: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挂网动态调整申请多包装关联选择需要调整的注射剂产品关联最小制剂单位的注射剂产品

三、有关要求

(一)在我省平台多包装和最小制剂同时挂网的注射剂产品,在同一挂网目录中,取消其多包装产品挂网,只保留最小制剂(见附件1);

在我省平台只有多包装注射剂产品挂网的,请于2025年4月14日前按照其多包装产品的价格换算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并将最小制剂产品发起关联至目前多包装产品所在的目录(见附件2);

在我省平台多包装和最小制剂同时挂网的注射剂产品,不在同一挂网目录中,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其挂网目录及价格进行调整,原则上以多包装所在目录为准,并换算相应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以低值为该类注射剂挂网价(见附件3)。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统一保留2位小数,其中:单支挂网价不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进位;单支挂网价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去尾。

在本次调整工作结束前未能按最小制剂挂网的注射剂产品,将在本次调整工作结束后取消挂网

四)如对附表3中的药品信息有异议,请在本次调整工作结束前发起申诉,否则视为同意调整,且过期不再接受申诉。

申诉路径

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85682

邮箱:hljypcgzx@126.com,该邮箱仅用于“附件3”中涉及的企业进行申诉,其他申诉可通过电话或现场递交申诉材料等途径发起。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一楼“医药咨询”服务窗口。

附件:

1.多包装和最小制剂在同一目录内挂网的注射剂产品明细表

2.只有多包装挂网的注射剂产品明细表

3.多包装和最小制剂非同一目录内挂网的注射剂产品明细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4月7日

 

附件: 附表3.多包装和最小制剂非同一目录内挂网的注射剂产品明细表.rar 附件: 附表2.只有多包装挂网的注射剂产品明细表.rar 附件: 附表1.多包装和最小制剂在同一目录内挂网的注射剂产品明细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