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开通企业价格自主调整和撤网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4年(10月份)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止,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执行。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