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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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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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医疗机构、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2025103号)的要求(详见附件3),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包含下肢动脉支架、非下肢动脉支架、静脉支架等,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二、机构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三、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3年,2025年5月30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1.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

2.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未中选产品清单

3.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520

 

附件: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