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疗机构、企业:
为确保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平稳落地,按照省医保局《关于落实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2025〕16号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省际联盟公布的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清单内品种(详见附件1)。
二、执行时间
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原则上为2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详见附件2)。
附件1: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中选清单
附件2:关于落实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