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医用耗材价格调整相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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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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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医用耗材价格调整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耗材生产代理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生产(代理)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的集中采购行为,对我省已挂网医用耗材在线补价相关要求做如下调整。

一、即日起原已挂网价格为1的已中选产品统一调整为价格为0不可交易状态,禁止医疗机构与生产(代理)企业对已挂网的无价格医用耗材议价采购;

二、生产(代理)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通过“动态调整-调整价格”(详见附件2)功能对已挂网的价格为0的医用耗材进行一次补价操作,公示执行后正常采购。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附件2:操作手册--“动态调整-调整价格”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附件2:动态调整-调价.rar 附件: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