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公告中的“第三条,公告及拍卖事宜中的第5段条款: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变更为“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原公告及须知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