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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富锦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 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二期三次石料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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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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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二期三次石料挂牌转让公告

(实物资产)

 

富自然资[2024]5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富锦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二期三次混合石料475,000.00立方米(标的物以运输车辆装车方计量)

2.转让底价:1193.6万元

3.标的现状:闲置

4.竞买保证金:239万元

5.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的整数倍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富锦市自然资源局

2.交易行为批准方:富锦市人民政府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4819日。

4.本公告是《资产转让合同》的一部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要求。

1.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存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账户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达“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账户或未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则该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受让资格。

2.受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的装卸和运输,承担转让标的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安全问题。转让标的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应进行修缮恢复原状。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装载、清运的具体时间以转让方与生态修复实施方协商一致,通知后为准。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需等待转让方、生态修复实施方通知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按富锦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施工进度及转让方要求组织车辆对转让标的进行装载、清运;自受让方取得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转让标的的管理责任及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发生石料丢失、减少、道路损毁等情况,与转让方无关。

3、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涉施工方使用属于富锦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所需的土石方材料,且不得因清运不及时造成现场堆堵,影响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进度,否则, 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行办理转让标的装载、清运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各项手续,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在转让方指定区域对转让标的进行装载、清运,自行准备相关设备,配备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此转让标的不得分包、转包;装载、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6、意向受让方用于装载、清运转让标的的运输车辆须提前到有关部门备案,杜绝使用违规车辆,受让方车辆运输时间要严格遵守属地交通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的时间之外进行运输作业。

7、意向受让方须按施工总承包划定的区域红线,将转让标的装载、清运出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区域由受让方自行合法合理安排;装载、清运过程中须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服从转让方及施工现场相关管理人员指挥和调度,有关工作人员在进场前均须购买相关安全责任保险。

8、意向受让方在装载、清运过程中,如需要对混合料进行破碎的及分类装车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破碎,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标的装载、清运出施工现场前,受让方须根据每辆运输车辆的核定装载量自行判断该车辆实际装载量,如存在超载超限行为,则受让方须无条件卸载超出核定载重之外的装载物,直到符合国家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核定载重时,方可装载、清运出施工现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10、意向受让方需要处理好与施工方、沿途周边村镇居民的关系,在转让标的装载、清运过程中如与施工方、沿途周边村镇居民产生矛盾,由受让方自行妥善解决,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或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意向受让方应自觉接受转让方、生态修复实施方项目管理人员及职责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安全、环保督查等日常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

12、意向受让方自取得总承包施工单位同意确认,获得对转让标的进行装载、清运权利之日起30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装载、清运工作并通过转让方及生态修复实施方验收,如因转让方或施工方的施工进度等原因导致受让方装载、清运及验收时间延误的,则经转受双方确认按实际延误天数并将时间作相应顺延。

13、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标的装载、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件,或装载、清运不及时造成现场堆堵影响施工方施工进度,给转让方及生态修复实施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转让方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按照损失程度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资产转让合同》,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责任,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剩余未清运完的石料由转让方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没收自行处置。

14、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方要求的期限内,如未装载、清运完毕且未通过转让方验收的,或装载、清运不及时造成现场堆堵影响富锦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施工进度的,每延期一日,转让方及生态修复实施方可按人民币20000元/日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30日的,转让方及生态修复实施方可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资产转让合同》,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责任,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剩余未装载、清运完的石料由转让方没收自行处置。

15、意向受让方完成装载、清运且通过转让方验收后,须撤离相关人员、撤走相关设备(撤离人员、撤走相关设备的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否则,视同受让方放弃机械设备所有权,转让 方可没收自行处置,受让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

16、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1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并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18、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19、受让方应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达到环保要求,形成的垃圾要由受让方自行及时处理,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施工期间和施工区域内如发生一切人身伤残、死亡或工伤事故及财产损失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包括自身、雇佣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20、转让标的为富锦市松花江流域富锦市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二期三次石料,数量以实际看样为准。转让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标的数量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等。

21、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四)挂牌时间2024年11279时00分至2024年12119时00分;

(五)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1279时00分至2024年12119时00分;

(六)提交竞买报名申请时间2024年11279时00分至2024年12109时00分;(富锦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审核竞买人报名材料)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21015时00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延时竞价时间2024年12119时05分。

(九)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十)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网”,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十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4009980000

(十二)保证金注意事项:

获得竞买资格后,须于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在保证金退回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跨行手续费,由竞买人承担)。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及《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十三)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告终止。

(十四)公告媒体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四、交易流程

(一)竞买人操作流程

1)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在用户注册页面进行注册,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2)验证通过后,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出价,竞价时限为300秒,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7.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1)报价活动的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2)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3)竞买人未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4)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的。

(三)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转让方或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转让方联系人:刘志龙   电话:15945435177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杨

电话:0454-8553668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通过电话进行预约。

看样联系人:  周佳明 电话:17614543234

标的物查看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监督管理部门

富锦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454-2320377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在线申请退回。

(三)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转让方负责在平台操作

1.竞得人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纳足额成交价款后原路退回。

2.竞得人受让标的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通过平台保证金转成交价款系统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转让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转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到富锦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交齐转让价款并与资产转让方办理资产交割、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六)转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七)富锦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富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27

明细表.pdf


附件: 明细表.pdf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