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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DGZC-2024-173大庆市第三医院门卫食杂店出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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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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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第三医院 让杜路192号房屋       出租公告

DGZC-2024-173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标的编号

房屋地址

出租面积(m²)

年评估价值 (万元)

租期(年)

年租金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名称

地址

 

大庆市第三医院 

让杜路192号

10

1

1

1

1

1

 0.05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  大庆市第三医院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   中共大庆市第三医院委员会〔2024   会议纪要第 17  次会议决策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大庆市财政局      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恒信博达评 报字(  2024  )第 24-334-10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10  23 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  1 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承租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   11   21   9时至 2024   12  11   17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并进行报名权益方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  12  11 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  12   12    9 30分至 2024  12   16  9 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  12   16  9 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2024   12  19   17  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租   1   年,合同一年一签订,租金   1     1  付。

   承租方   承担租赁期间内的物业费、取暖费。  承租方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各种税费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承租方    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三)1、只能用于经营食杂或超市。位于医院大门卫处(服从医院因特殊需要对营业地点的调整),使用面积10平米,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服务于来院的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和职工,承担医院内送货上门服务。

2、房屋整体招租,实行自主经营;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负责经营所需的货架、柜台等一切设备设施;负责房屋的日常维修和管理;依法经营,平价销售。

3、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及规定,不得超范围经营和出售假冒伪劣物品,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不存放、不销售易燃易爆及其他违禁物品,不得出售刀具、剪刀等有一定危险的物品。出现民事、交通、治安、火灾、经济纠纷等任何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者自行负责。同时承租人未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无违法违规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如有隐瞒视为违规,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4、遵守市、区及医院相关规定,接受医院管理和行业监管,维护医院良好形象,文明从业,不损害医院、职工及患者利益。租期到期后未能继续中标的承租人,及时停止经营并腾退房屋。

5、平价销售商品,所售商品价格不高于院外同等档次的超市(商店),商品销售价格在医院备案。

6、不得经营酒类及含酒精的饮品;室内不能摆放香烟,香烟只能销售封闭病区患者,不能销售给其他人员。

7、出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扣除一定数额的质量服务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8、承租户需与现租户对接现有货物(存货价值不超60000元)价格以进货单为准。

9、付款方式:合同起始时间前一个月一次性交医院财务一年租赁费(中标价),承租人另交服务质量保证金10000元。

  10、办理工商、税务等所需的一切证照和手续。自行解决存货库房、人员住宿等问题。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负责完成所有税务报表。负责所有证照的年检办理。

11、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防火防盗,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和出售假冒伪劣物品。出现民事、交通、治安、经济纠纷等任何问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者自行负责。

12、承租期内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违约责任:

承包期内如遇地质、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商店不能经营,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承租者单方原因终止合同,承租费和服务质量保证金不予清退。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出租涉及的税费由           承租            负责承担。

(六)          大庆市第三医院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联系人(报名审核人)刘达成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联系电话)13274595666

标的物查看地点:大庆市让胡路让杜路192号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进行答复。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十、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1.pdf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