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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DGZC-2024-168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台车辆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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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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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处置项目

DGZC-2024- 168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标的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评估价值(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挂牌底价(万元)

竞价阶梯

(万元)

备注(核载人数、注册日期等、车牌号等)

1

小型轿车(别克牌)

SGM6475LAA2

1

3.9164

1

3.5482

0.05

E6ZQ21

2

小型轿车(沃尔沃牌)

CAF7208A

1

4.9195

1

4.4276

0.05

E2ZF37

3

小型轿车(哈弗牌)

CC6480TM29

1

5.4869

1

4.9382

0.05

E018CT

4

小型轿车(沃尔沃牌)

VCD7204E51Z

1

14.0259

1

12.6233

0.05

E1WR10

5

小型轿车(别克牌)

SGM6475LAA2

1

3.8086

1

3.4277

0.05

E888BT

6

小型轿车(吉利牌)

MR6471D09

1

6.661

1

5.9949

0.05

E1ZV82

7

大型普通客车(晶马牌)

JMV6720CF6

1

17.2984

1

15.5686

0.05

EM7698

8

大型普通客车(晶马牌)

JMV6720CF6

1

17.2984

1

15.5686

0.05

EP0408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实物转让经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第36会议决策,已经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景泽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景泽评报字(2024)第30313233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819 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73.4151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11159时至2024112817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并进行报名权益方报名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11 28  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11299 30分20241239 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1239 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12617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项目成交后,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权益方指定账户。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权益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竞买人  负责承担。

(六)大庆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姜雨岩

联系电话(报名审核电话)13351193636

标的物查看地点:萨尔图区中科创业园区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9-6981693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注册咨询: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进行答复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附件: 车辆转让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