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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辆出售的公告交易公告[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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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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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报废车辆挂牌出售的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注:


意向受让方将保证金缴纳到省交易中心网络的指定账户,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必须受让方银行卡转账,否则保证金系统无法退回)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报废设备出售经 双鸭山市宝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已经财政局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中企汇京(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一批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0月14日为评估基准日。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2、企业法人报名需上传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
3、自然人报名需要上传身份证。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16时00分)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中下载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 2024   年11月22日16时00分。
(二)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4日9时至2024年11月25日9时。
(三)询问期时长:30分钟。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
(五)意向竞买人可于2024年11月22日16时(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书》——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
意向竞买人应在2024年11月22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对意向竞买人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本次出售标的位于双鸭山市宝清县境内,属于国有资产,权属为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
(三)、本次挂牌以价高者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瑕疵声明
1、乙方竞买成功,获得仅为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报废车辆的所有权。
2、如乙方人为拖延收购处理报废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资产所有权,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达到环保要求,形成的垃圾要由乙方自行及时处理,如乙方不能对环境卫生达到环保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限期内不能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处理报废车辆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以及产生的其他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和经济责任自负。
6、乙方应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期间和施工区域内如发生一切人身伤残、死亡或工伤事故及财产损失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包括自身、雇佣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方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方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竞得方后,竞得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方:
1.意向竞买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竞买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售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
(六)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售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陈彦远  联系电话:18646973000
标的物查看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宫立伟
联系电话:0469-4252110
(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1:0451-87220799
客服电话2:0451-82633702
客服电话3:0451-82639256
客服电话4:4009980000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缩短公示期情况说明_20241113111552.pdf 附件: 车辆处置审批表.pdf 附件: 挂牌说明.pdf 附件: 宝清县东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报废车辆挂牌出售的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