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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处置一处猪舍的拆除残值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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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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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处置一处猪舍的拆除残值拍卖公告

    黑龙江宏仁拍卖有限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委托,依据《拍卖法》对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公开处置一处猪舍拆除残值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处置一处猪舍拆除残值。拆除建筑面积:共计1084平方米,参考起拍价:0.86万元。

二、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委托人为涉密单位,不设置看样程序,仅以《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拍品依据。

2.网上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4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或用户名登陆新版“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报名,以压缩包或PDF格式上传报名资料;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2万元,竞买人应于2024年11月12日14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

3.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30分。

4.竞买人报名条件: 无。

5.拍卖方式及网址:互联网电子竞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公开拍卖。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3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300秒,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6.确认书签署: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交付拍卖佣金后持相关手续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7.拍卖佣金收取: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人出具佣金发票。

8.付款方式:买受人(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拍卖成交价款,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买受人(受让方)可持《拍卖成交确认书》按协议约定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在拆除工作全部结束并达到委托人要求后,拍卖人无息返还保证金。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出具拍品成交款发票。

  三、竞买保证金 :必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操作并交纳。

  四、清运要求:买受人需将标的自行清运,并清运垃圾、平整场地、恢复原地面;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未按规定完成清运,每延长一日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超过3日后按协议约定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标的拆除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瑕疵及说明:

1、本公司不对标的面积、瑕疵状况做任何担保,以现状为准;

2、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3、拍卖公司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应委托人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终止拍卖。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1320671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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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黑龙江宏仁拍卖有限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委托,依据《拍卖法》对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处置一处猪舍拆除建筑面积:共计1084平方米的拆除残值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报名条件:无。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及现有手续拍卖。标的与公告如有误差,不影响拍卖结果,不多退少补。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了解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与委托方沟通了解拍品数量及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竞拍成交人确认书签署:

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交付拍卖佣金后持相关手续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

九、拍卖佣金收取: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人出具佣金发票。

十、付款方式:买受人(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拍卖成交价款,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买受人(受让方)可持《拍卖成交确认书》按协议约定办理标的交割手续。在拆除工作全部结束并达到委托人要求后,拍卖人无息返还保证金。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出具拍品成交款发票。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额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委托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拒不补交的,诉讼至北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人不对标的面积、瑕疵状况作任何承诺,不承担拍卖标的一切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需自行拆除房屋,并清运垃圾、平整场地、恢复原地面;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安全事故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未按规定完成清运,每延长一日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超过3日后按协议约定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标的拆除和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环境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并负责修缮恢复原状,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遇到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出价,拍卖无效,重新组织拍卖竞价。

十七、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  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信息完善:填写完善信息后提交,审核通过后,操作网上报名流程;

老用户:请更新完善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八、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十、拍卖公司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应委托人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终止拍卖。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3206710687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