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明细 |
起拍价格(元) |
竞买保证金 (元) |
竞价阶梯(元) |
1 |
报废固定资产 |
铁皮柜、办公桌椅、电脑等 |
2210.00 |
1000.00 |
100.00 |
1.标的转让方: 黑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亚资评报字【2024 】第H98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9月20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2210.00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四、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8日8时 30分至 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止。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8时 30分至 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止。
(三)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11月4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拍卖时间:2024年11月5日 9 时00分。
(八)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3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五、报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
(三)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四)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五)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买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2024年11月5日17时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买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向权益方申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由权益方在省平台提交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会所有标的均以现状拍卖,不多退少补。公告所载明数量及展示图片仅供参考,竞买人需亲自前往现场进行查验标的数量、质量等以现场实际为准。竞买人需自行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已经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对于瑕疵等情况均已经充分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以所了解的现状为标准进行竞买,对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2、标的物为报废资产,委托单位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由该资产在以后使用中的责任,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买受人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拍卖的相关资产,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要交纳1000元拆除清运保证金,买受人需按要求提清标的,不得挑拣,待清运完毕并经委托单位验收合格后(保证按时缴纳佣金和成交价款、保证按时提清标的、安全搬运、清理现场等),由拍卖公司将拆除清理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否则拆除清理保证金不予退回。
4、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完成标的的交割及搬运并提清所有标的,逾期提清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标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人工等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标的运输、装卸需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5、买受人对标的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做到安全施工,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否则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拆解、装卸、运输等过程接受委托人监督,损坏其他物品或建筑物的,未经确认或允许私自拆运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财产的,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自成交当日交齐全部成交价款、清运保证金、拍卖佣金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买受人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并清运完毕。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成交款不出具发票(票据)。
8、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要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请联系线下拍卖企业咨询。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买受人逾期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买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四)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56-8780017(拍卖公司)
温文 联系电话:18645648887(看样电话)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4009980000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0451-85975678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