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牡丹江经开土地整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牡丹江经开土地整理服务有限公司501公顷低质低效农用地租赁30年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牡丹江经开土地整理服务有限公司501公顷低质低效农用地30年使用权。
2.位置:牡丹江江南新区及桦林工业园区(具体详见附件明细表)。
3.基本情况详见《牡丹江经开土地整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的位于江南开发区域和桦林工业园区区域范围内的地块总面积为501 公顷合计7515 亩农用地30年期租赁价格评估》(黑天之娇{2024}土评第0816号)
5.评估值:4509万;
估价日期: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6.起拍价格:4509万。
7.其他:详见附件材料。
二、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方可参与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有设施、设备、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3.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告及拍卖事宜
转让方式:拍卖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30日
拍卖时间:2024年8月30日16时30分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6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交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竞买保证金处置:受让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时间及方式
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6时(即2024年8月30日16:00)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均加盖公章);
2.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
3.交易公告(加盖公章)。
五、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转让采取网络报价方式,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起拍价格,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人。具体报价程序详见附件交易须知。
延时报价期:300秒
加价幅度:2万元
六、转让有关事项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与出让主体签成交确认书。
2.交纳价款和费用。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月内将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
3.签订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月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
4.办理标的交割。转受双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交割。
5.划转交易价款。交易平台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及转让人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汇入转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受让人违约,将取消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受让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受让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3.受让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4.受让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竞买人需在公告期限内自行前往转让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费用自理。现场踏勘联系人:李先生,15145369996 。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物的相关情况以及竞买风险。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转让公告(包括附件)和转让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竞买人全部承担。
3.转让人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公告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现状、形态、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人及交易平台对转让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受让人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4.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5.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转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九、联系方式
交易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中俄信息产业园孵化器10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45399959,15145369996
附件:
2.评估报告
3.位置图
4.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