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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黑龙江省鹤城城投集团所属国有资产(清怡园1号楼22号商服)自有房屋3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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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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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城投集团所属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4)齐公共资源交易网嘉润租拍401

齐齐哈尔鹤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委托黑龙江嘉润拍卖有限公司对城投集团所属国有资产(清怡园1号楼22号商服)自有房屋3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房屋所有人: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座落: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序号

 

租赁年限

面积约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1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清怡园1号楼22号商服

3

建筑面积为146.06平方米

2/

0.4万元

二、相关说明

1.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2.租赁权的起拍价以首年租金价格为起拍价;

3.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税、费、取暖费、物业费及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4.结算方式:首年年租金一次付清、拍卖佣金成交一次性交齐;

5.租赁合同起始时间按委托方要求时间签订;签订日期为中标方确定后十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租赁权的实现发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负责;

7.承租期内不得转租;

8.买受人承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拆扒等,违反者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9.合同的解除。租赁期满,合同自动解除,如出租方不再出租,或承租方不再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六个月告知对方。

10.如解除房屋承租合同,承租方不能破坏房屋基础设施,房屋移交给出租方时,无论双方谁投入的基础设施都不能因破坏拆除而影响房屋的使用功能,如:水电煤气热,房屋门窗及照明等设备。

11.特别说明: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上传的附件等资料,并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有违约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转入拍卖公司基本账户。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4424日至202456日正常工作时间在标的原址展示;

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561630分;

3.拍卖时间:20245710时;

4.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5.付款方式:成交当日一次性付清首年租赁款、拍卖佣金(拍卖拥金按首年年租金成交价格计算,3万以内2%,三万以外1%收取),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6.确认书签署:自成交日起两日内持相关手续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7.租赁合同签署:自成交之日起按委托人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四、竞买保证金  须使用网上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采用“转账、电汇”方式,不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买受人交齐所有款项后,无息返还。

五、竞买人要求

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

.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电话: 18045256333    

 

黑龙江嘉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4-4-24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2024)齐公共资源交易网嘉润拍字035

齐齐哈尔市鹤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委托黑龙江嘉润拍卖有限公司对城投集团所属国有资产(清怡园1号楼22号商服)自有房屋3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竞买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竞买人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展示内容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手续等竞买人想要了解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应在当日内将首年成交款、及首年年租金为成交额的(成交额3万以内2%3万元以外1%)的拍卖佣金。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一、拍卖人不作所有权转移的任何承诺,不承担所有权转移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六、简易流程:  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1.58.199.11:8605/ 

自然人注册:选择自然人;法人注册:选择竞买人

2、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老需资料,等待核验;

老用户: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网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并“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

4、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然后进行竞拍资格确认;

5、网上竞拍   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拍卖公司电话: 18045256333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黑龙江嘉润拍卖行

2024-4-24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