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DGZG2024字[ 015]号
经林甸县人民政府批准,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宗地位置 |
地上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限高(米)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1 |
林甸县林甸镇林长路至原东风中学路北 |
5210 |
工业用地 |
≥1.0 |
≥40 |
—— |
50 |
≤12 |
63.5620 |
63.5620 |
1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办理 相关 手续。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款。
(三)竞买人需同意按照本公告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要求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
(四)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可以自行对竞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
(五)土地开发程度:地上有附着物,建筑面积300.83平方米,经评估公司对该建筑物现值评估,价格为385062.40元,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地上附着物价值列入挂牌保证金的一项,如果是地上附着物原建设人参加竞买报名时无需缴纳地上附着物价值保证金。如果是其他参加该宗地竞买人报名时需先缴纳地上附着物价值的保证金385062.40元,存入账户林甸县自然资源局,账号 530010122000073557 ,开户行林甸农商银行,并作为报名审核的一项,报名审核通过后再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六)界址及空间范围:
J1,1,5223698.242,42416076.050
J2,1,5223695.610,42416072.534
J3,1,5223615.671,42416134.490
J4,1,5223636.854,42416169.394
J5,1,5223650.228,42416161.278
J6,1,5223653.398,42416166.353
J7,1,5223655.311,42416165.152
J8,1,5223659.815,42416172.064
J9,1,5223667.929,42416185.010
J10,1,5223656.338,42416192.269
J11,1,5223657.798,42416194.793
J12,1,5223649.054,42416200.724
J13,1,5223626.571,42416163.935
J14,1,5223617.427,42416166.411
J15,1,5223577.184,42416104.863
J16,1,5223586.122,42416099.142
J17,1,5223608.250,42416133.956
J18,1,5223693.414,42416067.951
J19,1,5223701.694,42416062.868
J20,1,5223747.079,42416121.968
J21,1,5223718.477,42416144.107
J22,1,5223697.525,42416116.821
J23,1,5223697.366,42416116.943
J24,1,5223686.530,42416125.208
J25,1,5223666.457,42416099.068
J1,1,5223698.242,42416076.0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8日9时0分至2024年3月18日17时0分,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下载。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2024年3月18日17时0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交易;
挂牌时间:2024年3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0日17时00分。
挂牌期间内竞价人可自由竞价,挂牌时间截止后转入限时竞价,竞买人须2024年3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20日17时10分之间登陆平台确认参与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7时10分,通过电子平台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请各竞买人按时登录系统参与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挂牌地块的资料及挂牌文件,对土地情况有异议的,应在申请报价竞买前提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无异议。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如产生竞价,溢价款等具体事宜咨询林甸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韩琦 电话:0459-8880770。
(三)相关流程办理说明:
①具体操作请参考《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
②有关报名资料下载请查看附件。
八、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
九、 林甸县自然资源局及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出让宗地及挂牌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海沫 联系电话: 0459-6981692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