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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启动区IV-A-1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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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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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齐土挂202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批准,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挂牌起始价

(万元)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启动区IV-A-10地块

铁锋区,曙光大街西侧,腾飞路北侧

8000

≤4000

加油站用地

40

480

2400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被列入《全省房地产“烂尾楼”项目开发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相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增加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整数倍。竞买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包括《挂牌出让须知》、《土地使用条件》、《规划条件》等相关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交易,申请人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自行下载《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三、挂牌出让时间

1、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23510-2023529日;

2、挂牌时间:20235309时-2023689时;

3、报名时间:20235309时-20236615时;

4、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5309时-20236615时;

5、挂牌期结束后仍有两家或以上要求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689时30分。

四、领取《成交确认书》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领取《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以《成交确认书》为准。如逾期未领取《成交确认书》则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受让地块成交价款,其余成交价款按合同约定缴齐。

五、联系方式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志强    电话:0452-2799615   13945203344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新宇  电话:0452-2736822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2023510

附件: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启动区IV-A-10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市政控制图.jpg 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x 附件: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启动区IV-A-10地块宗地图.pdf 附件: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启动区IV-A-10地块规划条件指标.jpg 附件: 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产业启动区IV-A-10地块挂牌出让须知.docx 附件: 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 竞买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