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JT-XM-GKYQZB-FW-202608-0262
三、采购人: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五、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现更正为: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注:(1)-(4) 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 或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 / 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 / 证明材料。
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 条款原文为: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现更正为: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注:(1)-(4) 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 或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 / 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 / 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六、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阳光国际大厦A座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181451626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145056258
七、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投资部
电 话:1834653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