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包1
1)项目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团队成员:本采购包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
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和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团队成员:本采购包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
原合同包2
1)项目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团队成员:本采购包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
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和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团队成员:本采购包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
原合同包3
1)项目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团队成员:本采购包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具备工程类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
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1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和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团队成员:本采购包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