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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大庆某部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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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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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庆某部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4]ZHBY[CS]20240001

项目名称:大庆某部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9,340.7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庆某部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9,340.7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大庆某部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09,340.7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前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某部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某部训练场地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 。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提供的是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按上述要求执行。

(5)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配备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资格应符合本管理规定要求。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否决投标。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必须使用 本文件规定格式,否则投标无效。

(7)法定代表人负责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负责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2024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二、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35号

联系方式:19846154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07室

联系方式:0459-6046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59-6046460

黑龙江中浩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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