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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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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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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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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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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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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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含一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退休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退休证明。未提供社保信息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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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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