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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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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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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澄清公告(第1次)

致各投标人:

1、招标人联系电话增加0459-3323534。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条中代理费缴纳日期调整为“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

3、本项目信用承诺的佐证材料为《信誉承诺书》,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近3年财务状况表为非资格审查条件,不提供或提供的报表年限均不做为否决条款。

5、问题描述: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业绩加分项,我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中标业绩是否可作为母公司业绩认定?

问题回复:不可以。

6、问题描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为不是在本公司任职期间的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分项要求?

问题回复:可以,但需满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林甸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联 系 人:李鑫

电    话:0459-3312053、332353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B9号楼501室

联 系 人:张艳玲

电    话:0459-6666670

项目负责人:张艳玲

电    话:0459-666667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林甸县农业农村局:1738289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