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2.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招标文件涉及此处的皆以本次澄清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原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现更正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
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8时30分,现更正为2024年11月11日08时30分。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 督 人: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电 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伊春市金林区民政局
地 址:伊春市金林区
联 系 人:刘铁刚
电 话:18458217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琳琳
电 话:1814512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