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县独立工矿区改造四海一期避险搬迁安置项目 施工
变更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黑龙江省鸡东县独立工矿区改造四海一期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鸡发改投资[2022]2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鸡东县景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东县景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鸡东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现发布本项目变更公告。
2. 更正的事项和内容
2.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变更为 112,249,289.20 元;
2.2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关项目特征变更详见更正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因本次变更距离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不足15日,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
2.4 因开标时间变更,本项目计划工期变更为2024年11月10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416日历天;
2.5 上述变更的事项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与之相违背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4.其他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受理举报单位: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467-5563056。
5.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7-5563056
招标人: 鸡东县景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北华大街 地 址: 鸡西市鸡冠区仲兴街
邮 编: 158200 邮 编: 1581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13946883657 电 话: 18545498554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