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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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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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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二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投标人:
现对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宝清县水毁工程(二标段)做出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现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二、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宝清县水务局。
监 督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69-5423358
招 标 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宝清县宝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保锋、王俭勇
电   话:0469-5176903、0469-542335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泓铭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辖区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嵩山路31号5-6层9-16轴、B-G轴
联系人:田怡然
联系方式:0451-51098668
电子邮箱:hljsbhm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