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协同处理项目
澄清说明
因本项目属于省重点项目,为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本项目于2024年09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将开标时间定于2024年10月02日,满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现申请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4年10月02日09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2024年10月02日08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69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现变更为计划工期7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0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以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中其它内容不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