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热力集团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监理)
澄清答疑(一)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中质量标准内容为“合格”或“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均可,不构成废标条件。
招标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459-6688588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459-8971033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