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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热力集团庆北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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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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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热力集团庆北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

澄清答疑(二)

问题描述:

“大庆市热力集团庆北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大庆市热力集团东城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及“大庆市热力集团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改造项目”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存疑,特向贵司咨询。 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目中“设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设计单位可否两公司组成联合体,分别持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与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项目中:“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可否两公司组成联合体,分别持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分别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特此咨询,望复函。 2024年6月6日

 

回复:

“大庆市热力集团庆北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大庆市热力集团东城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及“大庆市热力集团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改造项目”,设计单位资质需为同一家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单位同时具备或由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标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459-6799920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投庆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9-8186055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