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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热力集团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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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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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热力集团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

澄清答疑(一)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内容“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时勘察、设计、施工分别不得超过一家。)”变更为“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招标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459-6688588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投庆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9-8186055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