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延寿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三标段)
第4次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现对原文件中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技术要求 PE 管材执行标准,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最新标准和规范执行。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水务局
联系人:陶德林
联系电话:18945019888
招标人:延寿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胡德宝
电话:157763657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697022066
电子邮箱:ryzb2021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