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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净水厂二期工程设备(暂估价)采购第9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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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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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宾县)松花江供水项目-净水厂二期工程设备(暂估价)采购(第9标段)澄清公告1)

致各投标单位:

一、供货要求中4.11(一、活性炭性能要求)招标要求中碘吸附值为950亚甲蓝吸附值澄清≥180。

二、供货要求中4.11(二、活性炭检测要求)第5项澄清为供货商保证活性炭的 5 年以上有效使用。

三、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分标准-供货业绩澄清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提供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产品(或同类产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

 

人: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哈尔滨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31号

人:迟先生

   话:1864510628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1号商服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746077077

电子邮箱:hljxn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