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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第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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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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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第三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嫩江市水务局关于对《嫩江市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嫩水发〔20255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嫩江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AXMGL-NJ-25016,现对该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区内治理侵蚀沟60条(其中大型沟2条,中型沟28条,小型沟30条),项目区总面积60km²,侵蚀沟总占地面积24.80hm²,侵蚀沟总长度23.345km。共修建谷坊196座(全部为格宾石笼谷坊),格宾石笼沟头防护78座,削坡4.41m³,沟道防护0.819km,秸秆填沟复垦1.61hm²,营造侵蚀沟坡防蚀林16.15hm²,侵蚀沟底防冲林5.00hm²,整修作业路3.37km,宣传牌6个,标志牌60个,警示桩391个。

2.2建设地点:嫩江市。

2.3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07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0630日,总工期336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5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

第三标段:嫩江市2025年侵蚀沟治理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服务;招标控制价:242602.6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或水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04-202506)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0101日至投标准备期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07050时至202507120(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7251000分,开标时间为2025072510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嫩江市水务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45734500

招标人:嫩江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46318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746076727

电子邮箱:suiangongcheng@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