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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北鹅产业园建设项目 (一期) 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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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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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QT0000G25031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北鹅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企业投资备案承诺书2410-231121-04-01-99629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信诚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嫩江北鹅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原嫩江祥润食品有限公司,地处嫩江市S215省道西南侧,北侧为嫩江春酒厂,南侧为辰鹰乳业。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为36874.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6903.46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为22750.9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652.31平方米,工程为改造、维修,改造建筑物包括屠宰车间、待宰圈;维修建筑物包括制冷机房、变电所、泵房水池、污水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2、锅炉房、宿舍、门卫及动检、门卫1、门卫2

2.4 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等服务内容。

2.7 工作内容:

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管理、项目报批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信息管理;

2)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服务。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

3)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进度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如:工程款审查、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建安成本动态管理、市场价格调研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事项。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的审核,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的编制。协助工程造价有关的审计设计阶段概算审核。

4)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324.3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26.50万元、工程监理费:65万元造价咨询:30.50‬万元、设计费:102.3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 项目管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等级;

3.1.3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4 工程设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物粮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的资格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相关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 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和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造价咨询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50 号) 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 以认可);


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注:1、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需要、招标人 需求及合同约定增加配备个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各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兼职。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 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 6 类情形人员除外),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1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 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3.3.2 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3.3 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书,承诺 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格式自拟)。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并承诺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咨询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算前三年,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并承诺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总负责人及各专业咨询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  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  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内承担项目管理工作的成员单位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 专业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 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3 13 17  00 分至 2025 32017  00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由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4月9日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 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为 2025 年4月9日 09  00 

6.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 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人: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13604569782

招标单位:嫩江市经济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嫩江市军民路1353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456-61620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信诚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志华商城10栋D区B座5单元5层3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35977627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