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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绥铁路 K491+213~K496+247段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 甲供物资车号自动识别系统采购 CL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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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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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绥铁路 K491+213K496+247段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

甲供物资车号自动识别系统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4-0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绥铁路 K491+213K496+247段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车号自动识别系统二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既有铁路改造项目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号自动识别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情况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CL01(车号自动识别系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1.3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寒冷、寒温地区(执行GB/T 4797.1-2018)的供货业绩并提供铁路局车辆部出具安全运行一年以上的良好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4.1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各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2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3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4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各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4.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12120900分至2024 12170900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本项目一包一投,未报名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3 招标文件获取后,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注册,录入完整的企业信息以便开标时使用。(注:已办理过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01090900分至202501090930 ,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投标人须自行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联系人:宋颖

联系电话:0451-86429538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既有铁路改造项目管理部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275

人:邹立红

    话:0451-86438645

协助单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哈尔滨项目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17

人:孙尚斌、卞泽东、董灵慧

    话:136742389851824555533913895721018

    箱:crmsc_hrb@163.com

20241211


附件: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CL01

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1

绥芬河站

202531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